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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开展2022年度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布置会

发布日期:2022-10-28 作者:


为做好我院2022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通知》(教发厅函〔2022〕3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2022年全区高校教育事业统计培训班的通知》(内教发展函〔2022〕148号)文件精神要求,质量保障与评价中心积极落实相关工作。1028日,我部门学院创客空间会议室召开2022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培训会。学院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及统计员、质量保障与评价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会议质量保障与评价中心办公室副主任姜文礼进行培训。

会议要求相关业务部门统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教育统计管理规定》《统计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全面和严肃性。相关业务部门必须明确工作职责,对统计工作流程、指标解释、填报要求熟悉掌握坚持高质量、高标准完成2022年教育事业统计任务。务必做到每一条数据都有据可查、真实可靠,坚决杜绝编造数据或数据填报错误的情况发生。质量保障与评价中心办公室副主任姜文礼在会上对任务分解、变动表格和统计指标进行了解读

通过本次培训会,参训人员掌握了2022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的改动内容、具体指标解释的变更、以及增加和减少相关报表的具体情况,做到熟知统计工作要求,准确理解指标内涵,熟练操作各类系统,为做好我院2022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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