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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各级各类项目集中结题和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位项目主持人: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院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完成质量,根据《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我中心将对已按时完成项目和超期未完成项目进行集中结题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1.2022年(含)以前我中心批准立项的所有未结项、申请结项未通过或经批准延期结项的项目、其他各级各类研究项目等。

2.2022年(含)以后立项在研的、需变更有关事项的项目。

二、清理要求
1.上述各类项目要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程序和要求申请结项,并提交《项目结题报告》及有关结题材料。未按规定时间及程序申请结题者一律予以撤项。

2.上述项目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延期申请,并填写《项目延期申请表》,详细说明延期理由及课题的研究进展情况,经所在系部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我中心审核备案。延期时间一次不得超过1年,一个项目申请延期最多不得超过2次,到期仍未完成者将予以撤项。

3.项目研究过程中原则上不得变更项目负责人、研究计划及内容,若确需变更则由项目所在课题组在项目研究中期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变更理由及课题研究进展情况,确因不可抗拒原因提出变更申请的,由所在系部核实后报我我中心审核备案。

4.凡被撤销的项目,由项目所在系部追回已拨付经费剩余部分,用于本系科研活动;被撤销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各级各类项目。

5.至今未开展任何研究工作的项目,由所在系部负责追回已拨经费,并对违反规定滥用课题经费者追究责任,用项目经费购置的图书、设备等属于国有资产,按规定全部上交学院。

三、组织工作
  本次项目结题清理工作,由科技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实施,集中接受结题材料。各位主持人要按照要求,认真做好这次项目清理工作,精心准备相关材料,确保本次项目结题清理工作能够保质保量完成。

四、材料报送

2023年3月15日前纸质报送到科技服务中心,电子版材料发到393873053@qq.com
1.项目结题材料报送至学院科技服务中心,报送材料包括:

1)结题申请一份(提交电子版+纸质版)

2)《结题报告》2(提交电子版+纸质版);

3)《项目计划任务书》复印件2(提交电子版+纸质版);

4)项目成果复印件2份,出版专著应最少提供1册原著(未出版的书稿需有出版社计划出版证明)(按相关课题来源方要求标注)(提交电子版+纸质版)

2.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需报送项目延期申请表2份(提交电子版+纸质版)。
3.申请项目变更的(2022年及以后项目)报送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2份(提交电子版+纸质版)。

4.上述材料若有明确的要求固定模板(表格)的请按所属级别(类型)的格式要求填报,无固定模板的以此通知附件为准。

5.每个结题项目报送汇报PPT到指定邮箱,汇报时间控制在10-15分钟(建议13-15张)

     科技服务中心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