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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相关单位、部门做好宣传工作,并按照文件要求组织教师申报。

一、申报相关要求及材料见附件链接https://www.nmgov.edu.cn/zfxxgkpt/xxgkml/202106/t20210611_1610418.html

二、申报方式及材料报送要求

1.   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每位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自治区其他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项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等院校(包括本科院校及高等职业院校)申报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中等职业院校、中小学及幼儿园申报者必须具备中级(含)以上职称,并有两名相同研究领域的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2.申报者可根据《2021年度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选题参考》(见附件1)确定研究题目,也可自拟题目。

3.本年度采取网上申报的办法,申报者要认真阅读《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操作手册》(见附件2)。为保证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请注意:

4.凡现主持高校教改项目、科技项目等已立项的国家、自治区和教育厅课题,以及有往年未结题的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此次不得申报(课题、主持人)。

本年度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学院上报时间截止到2021年6月25日。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3份、《论证活页》3份,要求使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并提交电子版。

联系人:魏春光,联系电话:0477-8395923,科技处邮箱:393873053@qqcom,地址:图文楼311室。


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科技服务中心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