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室管理制度
为加强监控室管理,确保办案安全,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1.进行审查调查谈话,要开启录音录像设备。
2.涉嫌严重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审查调查谈话,应当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并刻录光盘,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及时归档,定期核查。
3.除纪委有关领导和案管部门、审查调查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监控室。
4.审查调查谈话结束后,审查调查组工作人员要关闭所有设备及电源,锁好所有房门,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