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纪委关于对有关重大事项实行备案的通知

中共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纪委关于对有关重大事项实行备案的通知

为切实增强日常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前移监督关口,依据有关规定和《中共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纪委日常监督办法》,经研究,从2019年5月1日起,学院纪委对学院有关重大事项实行备案监督机制。备案重大事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报备的原则,区分不同情况,采取事前、事中、事后三种形式向学院纪委报备,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备范围

学院各系部、处室、中心,各群团组织,各党支部。

二、报备事项及要求

(一)学院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以及落实主体责任整改的任务、措施、标准、时限等事项(责任部门:党政办。要求及时报备);

(二)学院重点岗位、关键领域风险点及制定的相应防控措施清单(责任部门:各部门。要求及时报备);

(三)学院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相关决定等(责任部门:党政办。要求及时报备);

(四)党组织、部门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计划、总结、相关工作方案、检查结果、问题整改等文件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责任部门:各党支部、各部门。要求及时报备);

(五)学院的巡察报告、审计报告和执法部门检查报告(责任部门:相关部门。要求及时报备);

(六)涉及学院发生的重大事故、突发性事件、**件、重大网络舆情、重大违纪违法行为等相关材料(责任部门:相关部门。要求及时报备);

(七)学院党委、行政以及学院所属党组织、部门作出的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事项(责任部门:党政办、组织人事处,各党支部。要求及时报备);

(八)招标采购、工程维修等事项(责任部门:后勤管理处。要求事前报备);

(九)年度预决算、季度三公经费支出报表(责任部门:计划财务处。要求及时报备);

(十)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等涉及学生收费事项(责任部门:学生工作处、计划财务处、教务处等相关部门。要求事前、事后分别报备);

(十一)人员招聘、职称评聘、考核奖励、考勤统计等重要人事事项(责任部门:组织人事处。要求人员招聘、职称评聘事项事前报备,其它事项事后及时报备);

(十二)自主招生、学生专业调剂、就业推荐等重要招生就业事项(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要求事前报备);

(十三)批准实施的科研项目情况(责任部门:科研处。要求事前报备);

(十四)节假日车辆管理情况(责任部门:党政办。要求事前报备);

(十五)学院制定出台的各类制度(责任部门:党政办。要求及时报备);

(十六)其它需要报备的事项。

三、严格报备纪律

重大事项实行备案监督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有效方式,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部门、各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接受监督。各部门、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要切实履职担当,认真落实报备工作纪律要求,及时、完整、实事求是地报备相关资料,做好相关工作。重大事项报备工作政治性、时效性强,绝不允许敷衍应付,对那些工作敷衍、不认真负责的责任人,学院纪委将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联系人:白文龙 电话:04778395737

中共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纪委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