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鄂尔多斯市总工会关于开展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经本人(团队)申报,同意推荐“任昱荒漠生态修复创新工作室”“闫守前专创融合创新工作室”上报市总工会进行再审再评。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2年9月15日至9月19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院工会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不接受匿名反映。
地址: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图文信息510办公室
电话:0477-8396624
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工会
2022年9月15日